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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当知道孔于的正名论,老子的天道论,墨家的法的观念,都是中国法理学的基本观念。
故我以为中国古代只有法理学,只有法治的学说,并无所谓“法家”
。
中国法理学当西历前三世纪时,最为发达,故有许多人附会占代有名的政治家如管仲、商鞅、申不害之流,造出许多讲法治的书。
后人没有历史眼光,遂把一切讲法治的书统称为“法家”
,其实是错的。
但法家之名,沿用已久了,故现在也用此名。
但本章所讲,注重中国古代法理学说,并不限于《双书?艺文志》所谓“法家”
。
二、所谓“法家”
的人物及其书。
(一)管仲与《管子》??管仲在老子、孔子之前。
他的书大概是前三世纪的人假造的,其后又被人加入许多不相干的材料(说详第一篇)。
但此书有许多议论可作前三世纪史料的参考。
(二)申不害与《申子》??申不害曾作韩昭侯的国相。
昭侯在位当西历前358至333年。
大概申不害在当时是一个大政治家。
(《韩非子》屡称申子。
《荀子?解蔽篇》也说:“申子蔽于势而不知智。
由势谓之,道尽便矣。”
)《韩非子?定法篇》说:“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
又说:“韩者,晋之别国也。
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
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
……故托万乘之劲韩,七十年(顾千里校疑当作十七年),而不至于霸王者,虽用术于上,法不勤饰于官之患也。”
依此看来,申不害虽是一个有手段(所谓术也)的政治家,却不是主张法治主义的288人。
今申子书已不传了。
诸书所引佚文,有“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置法而不变”
等语,似乎不是申不害的原著。
(三)商鞅与《商君书》??卫人公孙鞅于西历前361年入秦,见孝公,劝他变法。
孝公用他的话,定变法之令,“设告相坐而责其实,连什伍而同其罪(《史记》云:“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
不告奸者腰斩,告轩者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与此互相印证)。
赏厚而信,刑重而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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