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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斯伯格的发言排得很靠前,中方的会议主席冯牧先生致开幕词之后,就轮到了他。
我记得在第一次中美作家会议上,满脸大胡子的金斯伯格曾张口就说“我爱男人不爱女人”
,着实让我长了见识。
在这次会议上,他仍然用这种坦直的语气使与会者耳目一新——
“我的基因和染色体决定我爱年轻人,是年轻的男人,不是年轻的女人。
“我写诗——是因为我把自己的思想看作是外部世界的一部分。
我写诗——是因为我的思想在不同的思路上徘徊,一会儿在纽约,一会儿在泰山……我写诗——是因为我终究是要死的,我正在受罪,其他人也在受罪。
我写诗——是因为我的愤怒和贪婪是无限的。
我写诗——是因为我想和惠特曼谈谈……我写诗——是因为人除了躯壳,没有思想。
我写诗——是因为我不喜欢里根、尼克松、基辛格……我写诗——是因为我充满了矛盾,我和自己矛盾吗?那么好吧,就矛盾一下吧!
我写诗——是因为我很大,包括了万事万物……”
果然不同凡响,很精彩。
你可以不同意他的观点,却不能不承认他独特的才气和诗人的气质。
在某种意义上,金斯伯格不承认诗是人创造出来的客观事物,不承认诗是人工创造出来的东西。
而认为诗是一种精神的变化过程,是一种启发,是“人的完整叙述”
,是“自我预言的”
能力。
或再简单地说,他——就是诗!
他宣称“不要把疯狂藏起来”
,人们如果按一般的评论标准来衡量他的诗,就很难理解,他的诗在感染力、力量和灵感方面都是很特殊的。
金斯伯格的鼎盛时代是六十年代初期,他的公众形象与当时美国轰轰烈烈的自由化运动联系在一起,他的思想和诗作正好反映了青年人的反传统思想和群众对经济萧条以及越南战争的不满情绪。
对他来说,诗歌源于各种形式的生活冲动——吸毒、同性恋、民权运动、反越战、超然、东方宗教思想等等,所以他才有大量的追随者,对他崇拜至极。
现在他已接近老年,不可能再具有他青年时期那种难以忍受的节奏和紧张感了。
金斯伯格崇拜惠特曼,口头上经常挂着惠特曼。
他的诗集《嚎叫》及其他诗中的许多长诗行,就是从《圣经》文体,特别是从惠特曼和布莱克学来的。
他的《加利福尼亚一家超级市场》,表达了对惠特曼带有感伤意味的回忆——
我今晚是怎样地想着你哟,沃尔特·惠特曼
我沿着人行道在树下走着
凝望一轮满月,陷入烦人的自我意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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