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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棵树时我被呼为“小上海”
。
即使与东北老乡们同吃同住同劳动近六载,到卷了铺盖走路时这顶“帽子”
依然未摘。
我可以设想,到我白发苍苍后有机会重返故地重逢故人,那人一定会作如下恍然大悟状:“噢——老太太您就是当年那个‘小上海’呀!”
在江西时间不很长,我一拿到调令,老儇同事就纷纷前来祝贺:“您总算杀回老家去了!”
贺词也足以说明他们向来视我为寄居的房客。
我认识许多早已定居他乡的上海人。
在我看来,他们的适应能力比我更强:若不开口,单从外形气质上看,我已很难将他们甄别出来;有的即使侃侃而谈,也没什么南音海味了。
可是即便如此,他们也还是被当地人固执地指称为“上海人”
,而他们自己,却又大都认同,多少年下来仍以“上海人”
自居矢志不渝得很。
我刚到东北报到时,有人热心地向我介绍说:“巧,本单位有你一个老乡呢”
不久与“老乡”
谋面,方知原来是一位十五六岁就离了上海、先去湖南后到东北嫁了北京人定居哈尔滨的大姐。
与大姐以上海话交谈,她虽能听懂,说起来却只能勉强嗑巴几句,南音中早已串了北味。
她常招待我吃白食,那炕桌上的酸黄瓜和粉条炖肉,是地道的东北家常菜。
可是东北人还是一口咬定她乃我之上海老乡。
这老乡则也是一往老乡情深,对我倍加爱护照顾了五、六年之久。
上海人到外地去的时间再长,也永远是上海人。
这,实在是个非常有趣的文化现象。
五
我认为,这跟“上海人”
作为一个生存群体,具有极强的地域个性有关。
个性一强,自身的质地和外界的评估都会保持一种冥顽难化的定向态势。
主观方面难以从根本上改弦易辙,客观方面不容易全方位地同化淹没。
就好像金属世界中的金或铂一样,很难与别类熔和铸炼成真正的合金。
上海人走遍天下,走遍天下仍为上海人,或许就是这个道理。
至于什么是上海人的地域个性,这却是个理论性很强而且常可意会但颇难言传的社会学问题了——尽管近年来常在报刊见到专论,毕竟谁也不是定论。
曾经有一位东北朋友对我说,他可以用最简单的实例说明上海人的特点。
我表示愿洗耳恭听。
他就说了,若是有一筐鸡蛋,论个卖,那么你们上海人,一眼就能把那枚最大的挑了出来。
我听后,虽对他的概括力和想象力表示折服,但气恼于他的轻侮调侃,就反问他道:“请问,既然规定了论个卖,那么有这个本事一眼就买走那枚最大的,该为这份精明羞愧呢,还是该为这份精明自豪呢?”
他想了想,竟讷口不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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