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动力小说】地址:https://www.dlchuwuqi.com
基层社会的自治化
banner"
>
中国传统社会的统治体制,可以分为“公”
与“私”
两大系统,即国家与乡族的双重统治。
国家政权对于基层社会的统治,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
一般说来,只有在高度发达的中央集权之下,才有可能对基层社会实行直接统治,否则就只能实行间接统治。
由于国家的间接统治主要表现为某种程度的乡族自治,因此,我们把中央集权的削弱和乡族势力的增强称之为“基层社会的自治化”
。
明清时期的国家统治体制,经历了从直接统治向间接统治的演变过程,基层社会的自治化程度不断提高。
在福建地区,至迟自明中叶以后,家族组织已直接与里甲制度相结合,演变为基层政权组织。
在此着重考察家族组织在户籍管理和赋役征派体制中的职能,以期反映明清福建基层社会的自治化进程。
明代的户籍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里长户、甲首户、畸零户等里甲户籍;二是民户、军户、匠户、盐户等专业户籍。
这两种户籍都是征派赋役的基本单位,但社会功能有所不同,其管理方式也各有特点,兹略作分述。
明初规定,军户、匠户、盐户等必须世代相承,专门为官府提供特种劳役,其后人不许分户异籍,“盖虑其分异而窥避”
[481。
因此,这些专业户籍从一开始就是世袭的。
明代福建的专业户籍,以民户和军户占绝大多数,而“军户又视民户几三之一,其丁口几半于民籍”
[491。
由于军户必须世代充军服役,其派下子孙为了共同承担有关义务,势必形成以家族为本位的赋役共同体。
永春县《荣房郑氏族谱》记载:
洪武初年,四方尚未**平,朝野未获安靖,国朝分派我祖抽军,到南京留守左卫军住营镇守。
我三世祖添二公身自担当抽军,军名郑魁老;四世祖仁六公,到卫把守;长房七世祖文宣公,军名郑闵仔;二房九世祖德二公,军名郑德仔;前后五人,历年递到南京把守军营。
我族各房鸠银,历年解送到南京卫中割付,其支理辛勤力役,不胜劳苦。
1501
从明初至明末,郑氏的历年军役由派下各房轮流承担,而不服役者则必须逐年“贴解军装盘费银”
。
如嘉靖九年,“计收过户族军装盘费银三十四两七钱二分正。
五月十一日,收过三房文真及洪业银十四两三钱六分;又收过洪十分下贴银九两,长房洪辉分下银乙两八钱,又收过德一郑真分下银九两”
151]。
有些家族为了支付有关费用,在分家时专门提留一部分田产,由派下子孙共同继承。
例如,建阳县军户李氏于宣德年间分家析产后,“外有田地五十四亩,充作军庄,永作军前盘缠,轮流各房收管”
1521。
军户除了承担军役之外,依法可以“免一丁差役及三顷地杂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