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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临死时对他的弟子说:
启予足,启予手。
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
(《论语》八)108
这是完全一个宗教家的口气。
这种“全受全归”
的宗教的大弊病在于养成一种畏缩的气象,使人销磨一切勇往冒险的胆气。
《汉书?王尊传》说:
王阳为益州剌史,行部到邛崃九折阪,叹曰:“奉先人遗体,奈何数乘此险!”
后以病去。
这就是“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
的宗教的流毒了。
儒家又恐怕人死了父母,便把父母忘了,所以想出种种丧葬祭祀的仪节出来,使人永久纪念着父母。
曾子说:
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
(《论语》十九。
孟子也说:“亲丧固所自尽也。”
)因为儒家把亲丧的时节看得如此重要,故要利用这个时节的心理,使人永久纪念着父母。
儒家的丧礼,孝子死了父母,“居于倚庐,寝苫枕块,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扶而后能起,杖而后能行。”
还有种种怪现状,种种极琐细的仪文,试读《礼记》中《丧大记》、《丧服大记》、《奔丧》、《问丧》诸篇,便可略知大概,今不详说。
三年之丧,也是儒家所创,并非古礼,其证有三。
《墨子?非儒篇》说:
儒者曰:亲亲有术,尊贤有等。
……其礼曰:丧父母三年,……此明说三年之丧是儒者之礼,是一证。
《论语》十七记宰我说三年之丧太久109了,一年已够了。
孔子弟子中尚有人不认此制合礼,可见此非当时通行之俗,是二证。
《孟子?滕文公篇》记孟子劝滕世子行三年之丧,滕国的父兄百官皆不愿意,说道:“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
鲁为周公之国,尚不曾行过三年之丧,是三证。
至于儒家说尧死时三载如丧考妣,商高宗三年不言,和孟子所说“三年之丧,三代共之”
,都是儒家托古改制的惯技,不足凭信。
祭祀乃是补助丧礼的方法。
三年之丧虽久,究竟有完了的时候。
于是又创为以时祭祀之法,使人时时纪念着父母祖宗。
祭祀的精义,《祭义》说得最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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