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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格这两天忙着采药、给珠拉熬药,傍晚并没有去河边,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他们的部落这次也是第一次迁徙到奢延河边,本来如果没意外,住一段时间,等附近的草吃完,就会走的。
闻笙说:“这是鳖,很补身体,沈厌说你妻子现在正需要它,所以送给你吧。”
珠拉的身体确实很虚弱,听说这东西能补身体,莫格立刻眼前一亮,不过,他还是有些见识的,他问:“这东西很珍贵吧?”
确实能值些银子,前提是能卖出去,草原人可能不讲究大邺朝以形补形那套,那在这里,这鳖估计也卖不出好价。
闻笙点点头,又摇摇头。
莫格却认定了这鳖很珍贵,闻笙却愿意将这么珍贵的东西送给他……倏然,他跪下道:“主人,我愿意永远跟随您,永不背叛!”
闻笙被他吓了一跳,“你这是做什么?赶紧起来。”
莫格却坚定地看着她,上次他求她帮忙让沈厌给他妻子治病时,他就说过,只要她帮忙,他就愿意认她为主,现在他妻子的病已经大好,是他兑现诺言的时候了。
“不用如此。”
闻笙说。
其实她都没帮什么忙。
莫格却打定主意认她为主,弄得闻笙没办法,留下这只鳖先走了。
她走后,帐篷里只剩下莫格跟珠拉,珠拉满脸愧疚,都是因为她,丈夫才会……
莫格坐到她旁边,安慰道:“咱们夫妻之间,不分你我,不用多想,你好好养病就行。”
看珠拉还提不起精神,他说:“其实我想过了,跟着主人未必是坏事。”
珠拉看向他。
莫格看着水桶里那只鳖,缓缓道:“这么多年,咱们吃的苦还不够多吗?”
说起这个,那真是倒不尽的苦水。
像他们这样的小部落,只能在夹缝里生存,朝不保夕、食不果腹,颠沛流离,还不如天上的鸟,想飞到哪里就飞到哪里。
“我不想再让阿茹娜也过这样的生活了。
主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而且性格很好,沈大夫医术高超,就连李姑娘都会捕鱼的手艺,咱们跟着她,无论是在草原还是去大邺,都只会比现在更好。
阿茹娜若是能跟他们学点东西,以后也不愁吃喝了。”
珠拉愣愣看着莫格,没想到他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但仔细想想,他说的好像很有道理,她也觉得闻笙人很好,不像草原那些野蛮人一样,真把别人当奴隶,对他们非打即骂。
听说那位李姑娘也叫她“小姐”
,意思就是她也是闻笙的奴仆,可闻笙对她就像对待亲人一样。
再看看闻笙送来的这只鳖,珠拉越来越觉得跟着闻笙或许真是件好事。
这么一想,她又觉得他们好像背叛了部落里的人,偷偷过好日子去了,不免有些心虚。
部落里的人,尤其族长,对他们都挺好的呢。
莫格看出她的想法,叹道:“我没法替他们做主,看他们自己选择吧。”
反正他是打定主意要跟着闻笙的了。
珠拉握住他的手,他去哪里,她就跟着去哪里。
莫格笑笑,拎起水桶,“我去把这只鳖煮了,给你补身体。
主人说了,这鳖要是死了就不能吃了。
你要快点好起来,主人不知道会在部落里待多久,等她走的时候,咱们一定要跟着的。”
珠拉点头,她一定会快些好起来的。
闻笙回去,把莫格要认她当主人的事说了,随后对沈厌说:“这件事都是你的功劳,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沈厌哼道:“在大邺朝的时候,想认你为主的人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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