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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欢回国那天,权至龙送的她。
车停下,他把行李箱从后备箱拎出来。
金欢伸手去接,他没松手。
“就回去三个礼拜。”
金欢说。
“三个礼拜很久。”
他把拉杆交到她手里。
她拖着行李箱往安检口走,他在原地站着。
走了几步,她回头。
他抬起手挥了挥,嘴角弯着。
金欢转回去,没有再看。
但走到安检口的时候,她还是回头了,冲他摆了摆手,用口型说了三个字——回去吧。
金欢落地北京的时候是下午四点,飞机还在滑行,她就已经把手机打开,给林夕发了条消息:“到了。
老地方,你来点菜。”
林夕:“已经在店里了。
锅底都开了。”
金欢拖着行李箱直接从机场杀到南门涮肉。
林夕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是一口沸腾的铜锅,旁边的架子上摆满了盘子,层层叠叠,像一座小山。
金欢把行李箱往旁边一推,坐下来,先喝了一口酸梅汤,然后拿起筷子,开吃。
“我在首尔就想念这一口。”
林夕笑着又给她下了一片。
金欢吃得额头冒汗,筷子就没停过。
吃到一半,金欢终于放慢了速度。
她从随身的大包里掏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林夕。
“给你的。”
林夕接过来,打开——权至龙的签名。
to签。
写着“To全世界最美丽的林夕”
,旁边还有一个笑脸,一个星星,一个爱心。
下面压着一沓东西:专辑、海报、小卡、周边,整整齐齐。
林夕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后抬起头。
“你让他写的?”
“他自己写的。”
“你告诉他林夕是谁了?”
“我说是我最好的朋友。
追了他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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