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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状态。
没啥别的原因,就是太累了。
从下午打到后半夜,连续十几个小时的白刃战和冲锋,士兵的体力早就透支到了极限。
零下三十度的天气,穿着棉袄跑一百米就喘得不行,更别说端着刺刀拼杀了。
但白天拼了命抢下来的每一个弹坑、每一段壕沟,都是用战友的命换的。
你晚上撤了,第二天早上就得再用更多的命抢回来。
所以哪怕只剩一口气,也得死守在自己的位置上。
有人靠在壕沟壁上,闭着眼睛,手指还扣在扳机上。
有人把自己的脚从冻硬的靴子里拔出来,脚趾发紫,指甲盖发黑,他盯着看了两秒,又把脚塞回去,系好鞋带——天亮还要冲锋,脚不能冻掉。
有人从怀里掏出半块冻得硬邦邦的饼,掰下一小块塞进嘴里,嚼了半天咽不下去,又吐出来,用舌头舔了舔嘴唇上的饼渣。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复杂的味道:硝烟、血腥、冻土的腥气、牛粪饼燃烧时特有的草料味、马奶酒的酸膻、烤牛肉干的焦香。
这些味道搅在一起,被零下三十度的冷风冻住了似的,沉在战壕里,散不出去。
纳楚克·布仁巴雅尔带着自己的蒙古兵找到了韩三炮。
他们是临近傍晚的时候来到战场的,他们把自己心爱的马匹放在了城里,手里握着祖传的蒙古刀、骨朵、钐镰冲进了战场。
此刻的蒙古兵的脸上、眉毛上、胡子上全是白花花的霜。
刚刚锤死六个摸哨鬼子的三炮看到这个蒙古汉子,开心得像个孩子。
他把锤子往地上一杵,锤头上还沾着没擦干净的血和碎肉,在火光的映照下泛着暗红色的光。
他的脸上、脖子上、棉袄的前襟上全是溅上去的血点,有些已经干了,结成黑褐色的硬痂,有些还是湿的,顺着衣服的纹路往下渗。
他咧开嘴笑的时候,露出一口还算白的牙,在满身血污里显得格外扎眼。
纳楚克也很开心。
他张开双手拥抱了一下韩三炮,蒙古袍子上的羊毛毡蹭了三炮一身霜。
他的拥抱很用力,像两个在暴风雪里走散又重逢的人。
他拍着三炮的后背,拍得砰砰响:“长生天在上,我亲爱的安达!
整个苏美洋都在传说你的故事,大家说你像狼王一样凶猛。
但看到你手里那柄锤子,我觉得他们还是低估了你的勇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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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炮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他挠头的动作很笨拙,手指插进冻得硬邦邦的头发里,挠下来的不知道是头皮屑还是冰碴子。
他有些疑惑地对包达问道:“安达……不是地名儿吗?”
包达笑了笑说:“纳楚克说的应该是蒙古语‘安达’,是生死之交、过命的朋友、好兄弟的意思。”
三炮更加不好意思了。
他憨憨地挠挠后脑勺,耳朵尖在火光里泛着红,像个被老师当众表扬的小学生:“哦!
原来是这个意思啊……”
纳楚克哈哈笑道:“没有关系!
你不懂的蒙古语没有关系,你是我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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