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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这个抬举了他的毛病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保地的发家致富。
江心洲人在大集体时就养成了偷东西的习惯,春天偷江滩上的芦笋,夏天偷冬瓜南瓜玉米大豆。
在旁人看来,偷东西轻而易举,可对于保地来说,无论勘察地形、顺藤摸瓜,还是得手后的逃跑,他比一般人要慢得多。
更不用说大庭广众之下到镇上的油条铺子里偷油条麻花、杂货铺子里偷盐,这些副业对吴保地都如登天。
江心洲人多数爱偷。
偷,是人人参与理直气壮争先恐后的,却更是脸面大事,心知肚明秘而不宣的。
逮着比偷本身要丢脸百倍。
吴保地不能偷。
所以,吴家的穷,他是要担大部分责任的。
保地还有一个特征,就是黄头发。
黄头发跟黄牙一样是缺点,小时候保地用墨汁涂过一两回,感觉自己一下精神起来了,只是管用的时间短,一下雨准成大花脸,衣服裤子一条条的;另外就是墨水太贵,一毛八一瓶,买不起,最后他装着无所谓的样子接受了自己的黄毛头。
保地每天白天下地,晚上打土坯。
他把打好的土坯两个一组,约三十米一排。
他已经码成十多排了。
从坝上往下看,那一排排的土坯就像一对两口子并排着走路。
下雨的时候,草盖子盖住,天一晴,掀出来晒太阳,这一晒就晒出许多话来了。
每个经过保地门口的人都不由地开起了玩笑:
保地,你码的土坯都是双的,你想媳妇了吧?
当然是想娶媳妇。
可是经这些人说出来,就有了“保地,你想搭梯子上天吧”
这层意思了。
江心洲人这不经脑子光动嘴皮子的三言两语,每一句都是一根锥子,一趟趟往保地心里扎。
他一直以为自己想媳妇是因为哥哥坐了牢,坐了牢的人肯定要打光棍,他就有义务替这个家传宗接代。
可坐了牢的人一下子有了两个儿子后,他想媳妇的念头一点也没动摇,他这才晓得想媳妇是自己肚子里的事、心肺里的事,挖不掉的。
赶集的时候保地的眼珠子都看直了。
姑娘们都挑了这一天出来见世面。
个人打扮得很漂亮,穿了新衣裳,裤子中间的缝清清楚楚,一看就是穿头水;头辫子梳得一丝不乱,头上别个发夹,红的、绿的,还有带牡丹花的,走起路来斯斯文文。
她们除了皮肤晒得黑透透的,手脚又大又粗之外,还真不像种地种田的。
保地卖掉一捆柴之后就铆足劲看,脖子伸得老长,眼皮子累得直跳也不眨。
到了太阳要落山的时候,他差不多是最后一个往回走,第三天,他相中了一个姑娘,他闻到她头上一股香皂的香味,他在顾医生的家里闻到过,这是城里的味道。
这味道使他昏头昏脑,身体鼓胀得老粗。
他跟着这味道走了几里路,姑娘扎到人堆里才把他丢了。
他想跟他死去的家财大伯一样,从镇上捡回来个媳妇,就算短命也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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