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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老爷兵(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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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中央军叫禁军,地方军叫厢军。

庞大的中央军如此不中用,弱小的地方军就更不济事,州县虽然也号称有兵,不是老弱病残,就是由村夫临时顶岗,弓甲不完,器械坏朽,别说抵御外侮,就是本地的稍微大一点的毛贼,也对付不了。

某知州曾感慨说:“本州禁卒,不满千人,皆侏儒不及寻尺”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2),大概是武二郎去了中央做禁军,武大郎留在地方当厢军。

《水浒传》虽然是明人的作品,但说的确实像宋代的社会实情,像宋江等梁山好汉那样,走州过府,想打哪儿就打哪儿,路过的州县连个屁都不敢放的情景,其实就是宋朝地方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王伦起义,规模并不大,但所过州县纷纷弃守,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婴其锋者”

(《宋史》卷三五一《侯蒙传》)。

更有甚者,宋仁宗庆历三年(1044)还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一伙“贼盗”

来到高邮,知州竟然“出金帛,具牛酒,使人迎营,且厚馈之”

结果贼盗一高兴,没有在高邮动武,离开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五)。

这种事情,无论发生在哪个朝代,都是绝对的新鲜而又荒唐,给点金帛牛酒就能打发的贼盗,也就是些胸无大志的毛贼,如果不是手里实在没有兵可守城(在冷兵器时代,守城毕竟是比较容易的,小毛贼又不大可能有大型的攻城器械),知州断不会出此下策,因为朝廷知道了要怪罪的。

兵者,凶器也,可是统治者却一天也离不开此物。

手攥得不紧,兵之“刃”

容易伤了自己,攥紧了又容易将之变成废物和摆设。

大概只有在不紧不松之间走钢丝,才能得兵之利而远兵之害。

宋朝的兵制从根本上来说是失败的,因为它虽然非常有效地遏制了兵之害,但却使宋朝的兵成了历史上最无用的兵。

兵的存在价值,就是在于它的用,没有用的兵,其实也就没有必要存在了。

好在宋代的经济比较发达,兵的无用可以使“金帛牛酒”

来弥补,从中央到地方,弥漫着花钱买太平的绥靖主义空气。

而北方的少数民族政权,无论是契丹、党项还是后来的女真人,都迟迟下不了入主中原的决心,而更乐意贪图美女玉帛的源源而来,不管是掠来的还是人家送上门的,北宋就是这样苟延残喘下来了。

对于每一个朝代而言,相邻的上一个朝代的“教训”

总是最让人难忘的,如果不是五代时期骄兵悍将的强烈刺激,宋朝的兵制断然不可能变成这个样子。

令人感到有些滑稽的是,这样一个把兵弄得窝窝囊囊的兵制,竟然出自宋太祖宋太宗这样两个赳赳武夫之手,也许,只有真正的武人才知道怎么样整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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