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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克列维奇的关于中国文学的造诣是使我惊异的。
他在中国仅仅住了六年,最初在北京,其次是海南岛,最后来到重庆。
他不仅对于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文学知道得很详细,而且对于旧文学也有相当的研究。
尤其是他喜欢词,对于宋元以来的词家的派别和其短长,谈得很能中肯。
这在一个外国人的确是可惊异的事情。
不,不仅是外国人,就连现代的中国新文学家能够走到了这一步的,恐怕也没有好几位吧?
两点钟左右警报解除了,我又重新告别。
临走的时候尼娜夫人送了我一首用英文写的诗,那大意是:
这儿有两条蜿蜒的江水,
就像是一对金色的游龙,
环抱着一座古代的山城,
有一位诗人住在城中。
这诗人是我们的朋友呵,
他不仅爱做诗,也爱饮酒。
李太白怕就是他的前身吧;
月儿呀,我问你:你知道否?
用极单纯的字面表现出娓婉的意境,觉得很是清新,但这样译成中国字,不知道怎的,总不免有些勉强而落于陈套了。
我深深的表示了谢意。
坐着他们所替我雇就的滑竿,又由原道下山赶到了码头。
码头上和轮船上,人都是相当拥挤的,因为是星期。
过了江来,又坐滑竿上千厮门,待我要付滑竿钱的时候,才发觉我的钱包被人扒去了。
在江边购船票的时候,分明是用过钱包的,究竟是什么时候被人扒去的,我怎么也揣想不出。
好在我在裤腰包里面还另外放有一笔钱,因此在付滑竿钱上倒没有发生什么问题。
但我感觉着十分可惜的却是尼娜夫人的那首诗也一道被扒了去。
这是和钱包一道放在我左手的外衣包里的。
整整隔了两年,谁能料到我这小皮箧又会回来呢?
皮箧是旧了,里面还有十二块五角钱和我自己的五张名片。
诗稿呢?一定被扔掉了。
两年来我自己的职务是变迁了。
住所也变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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