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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奈保尔,他也不是天生就会写东西,看他的自传,他要是写作也是没有信息,写了好几稿,很多时候,写完看不下去就扔了。
在BBC的广播剧编辑室里,他在草稿纸上写,让人家提意见,那时的他完全不是大师范。
但是,他的心灵已经是大师的心灵了,比如,离开故乡,什么都不想干,只想写作,比如焦虑,就如他自己所说,“就是如此的焦虑,就是如此的野心!”
因为焦虑,所以写作,可是,写作反而让他陷入更大更深的焦虑,这就是一个作家的烦恼悖论。
不过,离开却是是作家的必须,很多大作家都有离开自己的故乡,精神的流浪更是注定的。
大约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所以义无反顾——“我十一岁,没有表现出任何天才的迹象,但我要当一名作家。”
天才都是有这话的自觉的。
在那部自传的结尾,奈保尔写道:“要成为一名作家,成就那荣耀之事,我想我离开是必需的。
实际写作的时候,回去也是必需的。
那儿是我的自我认识的开端。”
每一个成功的作家都会离开自己的熟悉的范围,好让自己拉开一段距离,但是,每一个成功的作家又都是写的他最熟稔的事情,否则,他就不能写得深刻透彻。
这种离开与返回,是作家的自我把控,也是文学的离开与回返。
马尔克斯说,“从写《枯枝败叶》的那一刻起,我要做的唯一一件事,便是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作家,没有人可以阻拦我。”
《枯枝败叶》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成名作,被誉为百年孤独的雏形,其后才是神话一般的百年孤独,但是,在那之前,在写成名作的时候,他就已经立志,成为世界上最好的作家,这种豪言,可以说是狂放,也可以说是自信。
而反面现象是,凡事写得不够好的人,大多自己都不够自信。
我经常遇到许多作家,让我给他的书提意见,确实有许多需要提的地方,但是,自己不是可以醒觉并纠正的吗?
至于我自己,总觉得大师是一件离自己好远的事情,觉得写长篇是好耗费精力的事,即使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也没鼓励我,因为我觉得那样的文章还难写,我好像不太善于写别人的心理,只想写自己的心理,我是个深挖自己内心的人。
而最大的麻烦是缺乏耐心——多少次,开头写了几千字,便很难再写下去。
其实,要说写作技巧,怎么写才能更好,自己比谁都清楚——唯一缺乏的就是描摹生活的细致。
也许,一切都怪我没写。
如果我埋头写下去,折腾几个长篇出来,没准我的自信也就出来了。
所以,当务之急,还是写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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