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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好衣服,新兵们被带到训练场中央,面对领主的纹章旗。
格雷站在他们面前,“现在,跟著我说,”
他的声音沉了下来,“我向灰谷主人宣誓,忠诚服役,服从命令,守卫领地,直至死亡。”
新兵们跟著念,声音有高有低,有些字念得磕磕绊绊,毕竟除了贵族外少有人会识字读书,平民甚至连会写自己名字的都没几个。
宣誓结束后,格雷把新兵分成多组,由一个个老兵带领,去看他们的住处,那是一间间营房,看上去不怎么样。
洛崑崙所在的兵营都是步兵,如果是骑兵的话待遇会很好。
不过,骑兵的造价可是很昂贵的。
灰谷肯定有训练骑兵,但不可能从平民中挑人训练,骑兵的人员只会是领主的心腹。
而步兵营房长5米、宽4米,住4人。
睡通铺,就是木质长板铺稻草,铺宽1.5米,4个人分两侧睡。
铺位旁仅留1个共用木柜,放个人衣物、口粮,无私人空间。
“以后你们就住这儿。”
带领洛崑崙一行人的老兵是个满脸疤痕的汉子,叫杰克。
“每天黎明吹號起床,迟到一刻,就绕著训练场跑十圈。
晚上点名后,要擦自己的武器和皮甲,敢偷懒,我就用鞭子教你们规矩!”
“先生,这上面的血,是谁的?”
有个叫威尔的少年小声问道。
杰克听见了,冷笑一声:“等你们以后就知道了。”
时间就这么悄悄的流逝,转眼间就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
新兵们第一次吃到了兵营的饭,一大碗豌豆汤,里面有小块咸肉,还有一块黑麵包。
汤很稠,咸肉有点咸,但年轻人们吃得很香,这比他们以前在田里吃的东西好多了。
其他新兵或兴奋、或紧张地聊天。
而洛崑崙就一个人埋头將食物吃干抹净。
有这么丰厚的食物,自己的体能一定会飞快的增长。
至於和其他人交流,洛崑崙对此不感兴趣。
他当兵的目的,是为了食物和变强,其它的事情在变强的目的面前都要让步!
“不过,百人长怎么没看到?”
洛崑崙喝著汤思考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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