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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气这种东西,可能真的存在。
程砚之猎杀过许多头雪狼,还杀过庞大的棕熊,割喉放血开膛破肚敲骨取髓这种事也干得嫻熟,一旦警戒起来,那种端枪的气势,迫人的眼神,真不是一般人能比擬的。
就好像经常收狗、屠狗的人,哪怕没有拿刀,空手往村里那么一走,平时再凶的狗也会嚇得哆嗦,不敢狂吠。
车內,林糯儿將车窗打开了一条缝,紧张地观望外面那个在风雪中屹立的身影。
寒风吹得他额前的髮丝不断飘动,在旷野的衬托下显得有些孤独,但是,他却无比的坚定,给人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林糯儿不由攥紧了拳头,指甲都掐进了掌心,內心暗暗祈祷,千万別有野兽出现。
虽然她对程砚之有信心,但能不发生战斗最好:“砚之哥哥用的不是自己顺手的枪。”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格外漫长。
车厢里的寒气越来越重,不安的低语再次响起,有人开始小声抱怨。
就在焦虑瀰漫开时,车底下传来司机大叔沙哑却响亮地一声:“好咧!
他娘的,冻死老子了!
走,上去试试!”
程砚之依旧手持著猎枪,保持著射击的姿势,战术掩护司机大叔后撤,直到两人都上了车,车门关上,他这才放下枪。
车子真的修好了,引擎重新发出沉闷有力的咆哮,白汽喷涌而出,车厢里爆发出劫后余生的低低欢呼。
“好样的,程!”
司机大叔和程砚之拥抱了一下,表达了自己的感谢。
“大叔客气了,举手之劳。”
程砚之將猎枪还给他,然后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哥哥真厉害。”
林糯儿甜甜一笑,继续抱住了他的胳膊,头还往他的肩膀上蹭了蹭。
程砚之谦虚一笑,也就由她了。
之后的旅程顛簸依旧,却顺利了许多。
当班车抵达雅库茨克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多了,天早就黑了两个多小时了。
这边下午两点左右就开始夜幕降临。
也就是说,光是路上,就了“一天”
。
倒不是说距离特別远,也就三四百公里的样子,但是雪地开不快,白天又短暂,半路还拋锚耽搁了一会儿。
唯一的优势就是路上车少,地势还算平坦,不怕追尾。
有时候开得快,感觉跟水上漂一样,幸亏那位司机大叔车技一流,路上还迫不得已玩了几把漂移,把大家给嚇的。
不管怎样,有惊无险抵达了首府雅库茨克。
即便是最繁华的首府,才天黑两小时,也依然没有什么夜生活。
这边的人上班晚,下班也早,如果是政府单位,估计一天才工作三四个小时,这还包括中午吃饭的时间,估计这也是经济发达不起来的原因之一。
在国內,很多工厂可是24小时不间断生產,日以继夜,工人两班倒、三班倒,付出了不知道多少辛劳,才造就了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製造业第一强国、全產业链的成就。
至於第一那个,靠著美元霸权收割全球,投机取巧,不提也罢。
两国的gdp计算方式不一样,若是统一標准,谁第一还指不定呢。
再说,老美也羡慕我们全產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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