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动力小说】地址:https://www.dlchuwuqi.com
译者序波澜不惊的繁密
banner"
>
杨向荣
我曾妄想《花园中的处子》是本优美轻快的小说。
不料,还没上手译完第一页,就发觉不妙,自己不得不在英式花园的屋檐下低头行走了。
我继续妄想这样的低头行走不会持续很长时间,没准很快就能大踏步傲然前进了,然而,接下的几乎每个句子泼出的冷水都浇灭了我的妄想,迫使我的头低得更不堪了。
它的难度超过了我的妄想。
难度在于,随处可见这样的句子:稠密地聚集了各种生僻知识和作者细腻、严谨主观感受的交织;古典学、神话和艺术领域的专门术语随手拈来,若不逐个查清楚,就破译不出任何有效信息。
它的句子则随处可见如下要素的随机组合:长句中包含着长短相间的分句,这些分句有的长到两行,有的短到只有一个单词;熟悉的词语用了早已弃用的含义或者僻义;不时出现非常规拼写的单词,像我们汉语中的异体字,似乎在故意制造阅读的障碍;对细部描写精准度的追求有时达到变态的程度。
最令人抓狂的是形容词和名词之间的修饰组合,想要勘探出合理的意义需要反复斟酌,副词灵活、创造性的运用也令人难以捕捉其妙义。
作家还经常选择某个形容词中最不常用或者作为某种古义已经绝版的义项。
有时经过汉语百般组合都难以组合出看得懂意义的表达。
最初,我觉得这部长篇小说怎么节奏如此之缓慢,怎么很长时间过去了,仍然没有具体的事情发生。
第二遍再读的时候,我就渐渐喜欢上了,喜欢那种复杂又规整理性的语言风格,喜欢对微妙的不懈捕捉,喜欢作家绝不制造简单句子的那种几近写作贵族的克制,逐渐忽略我所认为的不足或者遗憾,其实任何遗憾都跟自己的偏好设定或许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要宽容别人留下的遗憾。
读者可以喜欢口语,可以喜欢短句,可以喜欢简单明了,但如果文本风格仅此一格,岂不又很枯燥?无论哪种风格,做到别致,做到认真,或许就总能让部分读者心生愉悦,只是有的愉悦感上来得很慢而已。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花园中的处子》都并不好读,甚至连英美的读者都说自己得不断地查字典才能完成阅读。
但奇怪的是,在欧美知识分子特别是女性中,这本书却大有市场。
我记得几年前见到过一个夏威夷大学年轻的华裔历史学教授或者副教授,她就在北京的地铁上告诉我,她自己喜欢拜厄特的小说,她的很多女同学、女同事也喜欢。
这部小说出版于1978年,从那时到现在世界文化市场经历了不知道多大的天翻地覆的变化,且不说流行文化对严肃文学的冲击以及读者趣味的变化,连阅读的媒介都发生了革命性变革。
即便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花园中的处子》仍然在卖,仍然有人在阅读。
《巴黎评论》发表的菲利普·亨舍尔对拜厄特的访谈中,访谈者问作家:“你认为为什么《花园中的处子》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如此流行,还在卖,还在读,仍然大受欢迎?”
拜厄特说:“我以前的大学同事约翰·萨瑟兰最近在《书商》上写了篇文章,说这本小说完全是不可读的,他说,他和他以及我的大学学院的一个同事打赌,看他们中是否有人能读完那本书,结果没有一个能读完!他还真发表了那篇文章。
所以当某人说某人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常常深感惊讶。
我想它可能在很多年轻女子中比较流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