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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唐大诏令集》卷39《降永王璘庶人诏》,第180页。
《唐大诏令集》题作“诏”
,现据《全唐文》卷38改“诏”
为“诰”
。
[95]因为这份制书不仅早已成为安禄山叛乱时期众人行事的依据,而且一旦对永王出镇江陵之事也作出否定,那就意味着在永王的“罪过”
中,负首要责任的就是玄宗本人。
玄宗当然不会这样自曝其“罪”
,而且这样岂不是又给了已在玄、肃之争中取得关键性胜利的肃宗进一步打压他的口实。
[96]参看贾二强:《唐永王李璘起兵事发微》,《陕西师大学报》,1991年第1期,第86页。
[97]《旧唐书》卷9《玄宗纪下》。
[98]《旧唐书》卷98《源乾曜附源洧传》。
[99]《旧唐书》卷98《源乾曜附源洧传》作“兵部郎中”
,现据《旧唐书》卷137《徐浩传》改为“宪部”
。
[100]参见《全唐文》卷445张式《大唐故银青光禄大夫彭王傅上柱国会稽郡开国公赠太子少师东海徐公神道碑铭》、《旧唐书·徐浩传》、《新唐书·徐浩传》。
宋人陈思《宝刻丛编》卷8录《唐太子太傅庾光先碑》称:“唐徐浩撰,史惟则书,永泰二年。”
(不过据崔行宣《唐左金吾判官前华州司户参军李公故夫人新野庾氏墓志铭并序》载,庾光先死后赠官为“太子太师”
[录文见《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和035,第908页。
核实图版,确为“太子太师”
,见吴钢主编:《隋唐五代墓志汇编》陕西卷(第四册),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10页])。
又《旧唐书》卷118《庾准传》载:“父光先,天宝中,文部侍郎。
准以门入仕,昵于宰相王缙,缙骤引至职方郎中、知制诰,迁中书舍人。”
据庾光先“太子太傅(或太子太师)”
之衔,及其子庾准得以门荫入仕来看,庾光先在安史乱后的身份当不低。
有趣的是,《庾光先碑》正是由徐浩所撰,这不知是否因两人同在襄阳的这段交往经历所致。
[101]《全唐诗》卷138,第1400页。
[102]而和李岘的情况一样,《徐浩神道碑》及《旧唐书·徐浩传》、《新唐书·徐浩传》对他在江汉的这段经历描述得也都相当简略。
[103]参见下文的分析。
[104]这里便牵涉到玄宗何以要以永王璘而非其他亲王出任江陵大都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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