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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云山苍苍(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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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云山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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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呆子,又发呆啊!”

远远的,就听见那莫钟的大嗓门,不过怀曦知道以他野熊般壮硕的身材远赶不上他声音的速度。

于是继续保持着仰卧的姿势,慵懒的咀嚼着一根狗尾巴草,他的目光仍是朝向西方遥远的天边。

此刻正是落日时分,不同于在中原时禁宫内所见,草原上的落日如同一场铺张的表演,天空像是支好的巨大舞台,苍青的幕布上是朵朵白云层层霞彩,阳光透过云霞的缝隙洒落下来,像是一道道镶金的线,从容的勾勒出白云苍狗无穷变幻。

他喜欢这样看着辽原落日,这样的壮美和凄艳,常让人想起末路的英雄,也更常激起少年满腔的热血。

在草原上长大的那莫钟却没有怀曦的雅兴,人高马大的他虽然只有十四岁却已是部落里有名的勇士,能拉开最沉的弓,也能驯服最暴烈的马,所以,当他一掌拍下来的时候,知道他劲道的人都无论如何是要躲上一躲。

于是,蕴了八分力道,边走,他边照着地上的人拍了下去,谁知那人却未如他所料的弹起或避开。

眼看熊掌就要打到少年的肩头,他正暗急无法收势,身体却不知怎的一轻,轰的一下,就一头栽倒在地。

脸上痒痒的,金星盘旋中,他看见少年放大的笑脸,一边用狗尾巴草搔着他脸,一边笑道:“那莫钟,拜托你长长眼睛好不好,本少爷那么大只玉足放在那里你也瞧不见。

虽说你的鼻子的确是大了一点,但这样用撞的即使真撞扁了也不见得好看——哎,哎,你不要这样看着本少爷好不好!

虽说本少爷的确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可你也不至于要看到流鼻血吧?——不要,你千万不要过来哦!”

在那莫钟第三拳挥过来的时候,地上的人终于跳了起来,夕阳勾勒出他与草原少年完全不同的身形:虽因年岁尚小而身量未足,却是骨骼奇秀,肌肉匀停,年轻的双肩尚略显单薄,但将来的宽厚已然蕴藏其中。

只见他转过脸来,背对着阳光,十二三岁的脸庞仍带着孩子气的圆润,却有着削尖的下巴,原本属于中原的白净的肌肤已然被草原的阳光和风沙染成了小麦色,衬得剑眉格外浓黑,鹰勾的鼻梁格外英挺,漆黑的瞳仁里乌金色的光芒格外明亮。

那莫钟听说过这样形状的鼻子是中原凤氏皇族的特征,这一特征让他们看起来带着天生的一种高傲。

不过他也曾不止一次的观察过面前的少年——也没什么不一样啊,连身上穿的中原服装都已经半新不旧了,这个所谓的皇家人其实也没什么特别。

他常常都会玩着闹着就忘了对方的身份——来自中原天朝的皇太子,说好听点是来他们蛮族学习骑射交流文化的,难听点就是天朝仗打输了送过来求和的质子。

认识之前,他是一早听说中原人礼节繁多个性虚伪,不过接触了以后,他发现这位太子殿下似乎除了有时话多一点之外,并没有什么和他们大伙不一样的地方,三年里,他不但和他们一起喝马奶酒吃生羊肉,更还真学会了骑马射箭,泛着淡淡金色的笑容乍看来已和草原上的人们没有什么差别,只除了在这样看着落日,或看到那个人的时候。

在这样的时候,他就会叫他“木头呆子”

,因为明明是同龄的少年,对方的笑容里不知怎的就会忽多了几分深沉,让他总是看不明白。

怀曦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又仔细的将上面粘的草屑掸掉。

这只是一件素色的旧袍,他却边掸边露出一抹不自觉的笑,心想一定要好好爱惜了。

从十岁长到十三岁,原先带的那些衣服早不能满足窜高的少年,于是那人便请占伦大婶将他自己的袍子改小了给他。

那人的衣服都是浅淡的水一样的颜色,穿在身上,整个人都好似一江春水。

但这些颜色穿在别人身上却远不是那么回事,照在碧清的大雁湖里,少年看见素色衣襟下掩不住的不安分的光泽。

不过他仍是真心的喜欢这些衣服,即使练功再苦,和那莫钟他们打闹得再厉害,他也总记得爱护它们,因为他知道:衣服可不像那人教给他的文韬武略、渔农耕桑,他身上多一件,那人身上就会少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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