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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两人间,他是话事人。
年轻时的他锋芒毕露,说是傲慢不为过。
明明置身顶级学术殿堂,出类拔萃者如过江之鲫,依然觉得周身都是乌合之众。
仿佛旁人都是埋头苦干只为谋生,或是寒窗苦读只为镀金,触不及半分有关“理想”
二字的事。
可说他是狂妄,又让人讨厌不起来,因为他有狂妄的资本,同龄的新闻生还在学触角的时候他已经在供稿写报道,校招一举考入官媒大社,别人还在找实习,他在上前往战地驻站前的培训。
当然,所谓理想早已被击碎,这傲慢也在往后十年间被消磨殆尽。
而年轻时的骆弥生,同样要比现在的这个很讨学生喜欢的骆老师傲气得多。
白大褂一穿谁都不理,眼神结着薄冰,唯独对着他时眉眼柔软,收锋敛芒,称得上是乖顺。
甚至在同居前,本部到医学部之间的那四公里的距离,多是他来跑,有时候李和铮下了晚课都能看见他等在楼下,无奈地问他“我是没脚吗”
,他只笑。
在这样的关系模式里,李和铮记不起他们第一次是因为什么吵架了。
大抵是无足轻重的事,骆弥生难得强硬一次,而他吃软不吃硬,即使是男友也硬刚上去,转身便走。
走了两步,骆弥生从背后抓住了他的胳膊,低声道歉,在得不到他回应时,自嘲地笑了笑。
那是……春日。
他回头,春日的图景在他眼前徐徐展开。
他那天应该还是穿着卫衣,袖子长,被他撸到了手肘,所以微凉的掌心直接贴在他的皮肤。
年少时的骆弥生站在树影斑驳处,穿着淡蓝色的polo衫,不戴眼镜的眼睛线条柔和,神情专注。
一如方才。
艹。
睡意不来,还送来多余的画面。
李和铮翻身爬起,烦躁地抄起床头柜上的烟盒,往小阳台上去。
当初选这个房子就是看上了这个阳台,开放式的大窗,还能趴在边上抽烟。
猩红的火光明灭,夜风有了夏日的味道。
十几公里外的内城正人声鼎沸,还不到游客们休息的时候;小区主干道上,有人在散步,有人在归家。
李和铮前半生生长在宽松的环境中,相应的,他没有一个具象化的“家”
的定义,如果他的日常是纪录片,那很少有“三口之家围坐餐桌”
的镜头;在万里外,遑论这个定义,相应的,他也没有什么落叶归根的情怀。
他是游子。
少时做父母各自人生中的过客,青年把自己的人生托付给吹遍世界各地的风,处处都是暂栖之所,想来,唯一能让他明确定义为“家”
的,竟然只是他和骆弥生一起租的那个房子。
那房子还没这个大呢。
可问题在于。
李和铮扪心自问。
问题在于,他真的不向往有个“家”
。
他从“那里头”
搬出来了,到底有什么理由让他搬进去,他找不到。
后半生……这个年龄谈及后半生为时过早,可如果他只有六十年寿命,现在实属人到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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